2.1工程名称:迎风长丰县义井风电场项目
2.2工程概况:长丰迎风100MW风电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项目地处长丰县中北部地貌起伏较大,但没有显著山地或高地。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与暖温带半湿润气候的过渡地带,风场范围内公路纵横交错,风电场交通较为便利。场区地形较为平坦,施工条件较好,风电场工程沿线范围内主要为耕地、林地、水塘等。地貌类型属于典型的侵蚀平原。
项目建设规模为100MW的风力发电场共22台风电机组配套1座100kV升压站。本项目施工主要包括道路、清障协调及吊装平台修筑。其中道路施工主要工程量为新建道路16km,扩建道路10km,永久检修道路6km;平台施工主要工程量为表土剥离43200m³,平台填方108000m³,主吊站位及平台31680m³;清障主要工程量为通讯线35处,线杆32处,既有桥梁加固6处及树木砍伐、围栏拆除等。
2.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物资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人应提供2023至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4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5供应物资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行政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明;
3.1.6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三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7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4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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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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