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NJJC
2.项目名称: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预算金额:28.726734万元;
5.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28.726734万元/年,单价最高限价1.5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6.采购需求: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消防维保服务,(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或响应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成功注册登记,并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投标人需提供在系统中注册登记的信息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月19日09时00分00秒---2026年1月23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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