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项目概况:
3.1工程特征:本次采购为选取医院基础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负责合同期内的医院零星维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防水补漏、房屋修缮、地面维修、墙面维修、灯具维修更换、门窗维修更换、吊顶维修、管线检修、围墙维修、标线(标志)维修、护栏维修更换、道路维修、上下水设施维修更换、下水疏通、门锁维修等,具体以投标人实际产生的工程量为准。
3.2建设地点:四川省西昌市
3.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估算价:100(万元)
3.5招标范围:零星工程建设及维修,以招标人发出的任务指示为准;投标人按下浮率报价,最终选择排名前两名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3.6其他:符合国家及军队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
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非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完整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三年(2022、2023、2024)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如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六)、近3年(2022年7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活动,没有受到军队及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
(八)、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提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已换发新证的相应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人员证书及本单位在近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为其缴纳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九)、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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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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