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为绥德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采购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采购人所需钢材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为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施工N1标段。主要工程内容有:新建分洪隧洞2380m(洞0+000-洞2+380m)、进口泄洪闸及导墙39.4m、导流堤331m(右岸175m,左岸156m)、道路改建158m、管理房及机电、金属结构、安全监测和信息化及本标段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等。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一包一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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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人名称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谈判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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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N1标段项目经理部 |
GC-01 |
钢筋 |
吨 |
2309 |
8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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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无缝钢管 |
吨 |
46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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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字钢 |
吨 |
342 |
3.竞谈依据
3.1本次竞谈的依据为: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供应商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竞谈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钢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拟谈判物资);
(3)生产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成立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竞谈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采购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5年1月至今谈判采购物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3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5年1月至今采购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成立的)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2025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竞谈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竞谈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①本次投标人不得有任何法律诉讼案件,如有诉讼案件将直接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采购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根据物资品类合理制定),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竞谈,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竞谈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竞谈。
④成交客商需要在北京安证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电子签章系统登记注册,自费购买合适套餐,并承诺同意通过加盖电子印章的方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签订,因成交客商自己身原因无法进行电子印章签订合同的采购人不予合作。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4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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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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