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公滨路化工四路棚改项目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咨询项目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内容:公滨路化工四路棚改项目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咨询等全部工作内容。
2.5服务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要求。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依据2011年《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6折计取。(投标人最高投标报价不得高于6折)
2.9付款期限和方式:具体合同中约定。
2.10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或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土地评估。
3.3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有效的审计报告(2022年至2024年)。
3.4信誉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 31日16时00分至2026年01月0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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