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储运一部清罐油罐底污油回收项目技术服务合同(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罐油罐底污油回收项目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原油罐定期采用机械清洗技术清罐,单罐会产生2%左右的清罐油,由于清罐油粘度大、含水量高、性质不稳定,直接加工易导致电脱盐油水界面不清晰,影响装置稳定运行。同时,每次试加工罐底污油均导致机泵入口过滤器频繁堵塞,拆检清理出大量油泥固体杂质。为保证装置平稳运行,拟对广西石化原油清罐油罐底部劣质污油(含污水厂污油罐含水劣质污油)采用三相分离处理方式进行技术服务招标,确保处置后清罐油直接掺炼或调和原油给常减压加工。
2.2招标范围:服务方负责对原油清罐油、污水厂含水污油、重污油罐等难加工污油采取三相分离预处理措施,使处理后的回收油能满足常减压掺炼标准,处理后产生的分离水、泥渣符合约定指标要求,不因清罐油三相分离工序造成装置波动,本次计划处理约40000吨(以实际处理量为准)。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1个中标人。
2.4服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
2.5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6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含税6%,实际合同付款以结算价为准。
2.7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发票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采用三相分离技术处理原油清罐油或劣质污油等的成功应用业绩(要求单笔合同处理量不小于1万吨,并在常减压装置全部稳定加工完成),要求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发票扫描件,由甲方签字确认的服务质量合格证明(如验收报告等)。
3.3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投标人财务和信誉要求:
(请登录)3.5项目机构和人员要求:投标人的项目机构和人员,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体要求:(1)投标人已建立成熟有效的员工培训、考核机制,并有相关规章制度和成熟案例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2)项目经理(负责人),有一个项目三相分离业绩(含原油或劣质污油等)的管理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委派书等)和合同甲方签字认同的文件。且承诺在合同服务期间,常驻现场开展服务工作(提供承诺书)。
(3)投标方的设备:要求承包商提供现场开展三相分离的设备最低符合EXd IIC T4防爆要求。提供三相分离项目相关电气设备清单及防爆合格证。
3.6联合体及分包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1月16日19时00分00秒至2026年1月22日23时59分59秒……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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