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DJ-JT1标段项目经理部(项目名称)安全及广告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DJ-JT1标段项目经理部(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DJ-JT1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业主单位(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全及广告(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DJ-JT1项目由中咨集团和江苏瑞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共同中标承建,线路长7.49km,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桥涵工程、皇塘互通、金坛开发区互通、分离立交、涵洞通道、以及全线安全设施、临时工程等,合同额7.45亿元。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安全及广告物资,共为一个包件进行招标。详细教量与县体交货地点、供货期等信息详见招文件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3.1.2生产能力要求:
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为生产厂商,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生产许可证明,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代理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1.3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
质量标准:投标人确保所供应的材料需符合GB 2811-2019《头部防护 安全帽》、 JT/T 692.2-2022《逆反射材料色度性能测试方法 第2部分:荧光反光膜和荧光反光标记材料昼间色》、 GB 13495.1-2015《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等需方标准化施工要求及项目的使用要求。
3.1.5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三个类似项目的(2022年至2024年)供货业绩(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需标明供货时间)。
3.1.6履约信用要求:
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各级公司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如有必要,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投标人应给予配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1 月 17 日 10 时至 2026 年 01 月 22 日 10 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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