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黄安片区改造项目和涵江区塘北国欢黄霞安置区工程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询比编号:THDE-202601-XB01
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黄安片区改造项目和涵江区塘北国欢黄霞安置区工程项目,经公司批准,需要采购一批商品混凝土,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主体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二、标的物的内容:
1、规格数量:商品混凝土,5740m³,详见报价单。
2、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质量及技术要求按照《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执行。
3、验收要求:经现场验收人验收合格并按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三、报价要求
1、商品混凝土到货当月结算价格=到货当月基准价A*折扣B,其中:
(1)混凝土到货当月的结算价格包含了到货时的混凝土材料费、运杂费、专票税费、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2)商品混凝土到货当日基准价A为到货月日莆田市《福建省建设工程工料机信息网莆田地区综合价》专刊公布的各种标号混凝土(预拌泵送(非泵)普通混凝土,粒径31.5mm)的信息价;为便于投标时计算投标合价,我们假定投标时的到货当月基准价A为2025年10月份下半月《福建省建设工程工料机信息网莆田地区综合价》专刊公布的各种标号混凝土(预拌泵送(非泵)普通混凝土,粒径31.5mm)的信息价。
(3)投标人所报的折扣B为百分数,且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
四、付款方式
货物经现场验收合格,并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次月付上月结算金额的90%,三个月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7%,六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合同价格已包含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管理费、利润、合同支付期限内的未付款项的资金占用成本及考虑风险因素的价格、合同约定支付期限外延期2年支付期间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取的资金占用成本(逾期利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予调整。双方一致认可以上述合同价格中已包含甲方可能延期2年支付的资金占用费和利息,根据双方友好的合作关系,乙方认可;若甲方延期2年内支付完本合同款项,无需甲方另行额外承担逾期支付利息、违约金、资金占用费等一切除合同款以外的款项,且乙方同意在合同约定支付期限外宽限甲方2年内完成所有款项的支付。2年后仍有剩余未支付完的部分甲方同意另行支付该未支付部分款项对应的利息,利息按不超过该未支付部分金额的1%进行计取。同时甲方根据本项目资金情况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期内及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外延期的2年期间内进行支付。如遇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付款时,乙方同意甲方采用中企云链方式支付。
五、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结束分批交货,接到订单通知后1天内交货。
六、交货地点
莆田市涵江区塘北国欢黄霞安置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七、询比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
2026年1月19日09时00分至2026年1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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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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