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2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星元医院核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2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25,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榆林市星元医院核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2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星元医院核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星元医院核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在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谈判;
3.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提供授权代表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4供应商需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5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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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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