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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医用电梯加装断电平层装置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医用电梯加装断电平层装置采购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YMZ 1.3采购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提升我院医用电梯断电应急处置能力,阳煤总院(含桃西病区)17台医用电梯需加装断电平层装置。(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资质要求: 供应商是电梯制造商的,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②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电梯安装、修理、改造),电梯制造商参与响应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代理商; 供应商是所投产品经销(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并出具所投产品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列入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与采购人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1月16日 18时00分到2026年01月22日 18时00分(北京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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