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6-2028年中国电信贵州公司省内大容量光缆接头盒物资框架采购二次,本次采用框架+订单合同形式,预估采购金额867956.00元(不含税)。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2026-2028年中国电信贵州公司省内大容量光缆接头盒物资框架采购二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2、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2.3、供货地点:贵州省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1.2.4、技术标准要求:按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要求执行。
1.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要求及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1.2.6、交货时间:卖方在接到买方发货通知后,在15日内将当期订单中所有货物交付至买方指定的安装地点且安装正常使用。
1.2.7、成交人数量:成交人2名,本项目划分两个份额。第一份额为框架合同的60%,预估数量详见份额分配表;第二份额为框架合同的40%,预估数量详见份额分配表。
序号份额划分份额占比产品类型单位预估数量
1第一份额框架合同的60%热熔管-卧式带状-12芯带6000
2热熔管-卧式束状-单芯只6000
3光缆接头盒-熔接一体化配件-12芯-带状块492
4光缆接头盒-熔接一体化配件-单芯块660
5高品质带状光缆接头盒盒体-卧式-576芯套165
合计13317
序号份额划分份额占比产品类型单位预估数量
1第二份额框架合同的40%热熔管-卧式带状-12芯带4000
2热熔管-卧式束状-单芯只4000
3光缆接头盒-熔接一体化配件-12芯-带状块328
4光缆接头盒-熔接一体化配件-单芯块440
5高品质带状光缆接头盒盒体-卧式-576芯套110
合计8878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2026-2028年中国电信贵州公司省内大容量光缆接头盒物资框架采购 |
光缆线路配套设备 |
- |
22195 |
贵州省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成交原则]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4)。
2.1.6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商及制造商唯一响应,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3)2.1.7
2.1.8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2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2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2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
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产品。2.3.3产品2.3.4②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产品的样品(样品为:光缆接头盒-熔接一体化配件-12芯-带状1块、光缆接头盒-熔接一体化配件-单芯1块、高品质带状光缆接头盒盒体-卧式-576芯1套)。样品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须用不透明贴纸对厂家标志、标识、商标等可辨别供应商身份的标识标记进行遮蔽。成交单位样品需封存到项目验收结束退回,非成交人的投标样品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成交单位供货的产品必须与封存样品、检测报告内技术参数、外观均保持一致。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3.5 2.3.6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2.3.7产品业绩要求:2.3.8 2.4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现场考察2.6评价检测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8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1月21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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