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天津高科-天津同位素医药中心项目安全验收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JS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交货/服务地点:天津市东丽区经开区一经路39号
供货范围:针对天津同位素医药中心项目进行安全验收,其内容应包含完成新建同位素医药中心车间内氟[18F]标记药物生产区、锝[99mTc]即时标记药物生产区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2台回旋加速器工作场所所涉及到的所有内容;召开专家评审会,整理评审意见,并协助完成整改工作;协助完成该项目的备案工作。
质量要求:1.针对本项目特点,需提供规范化的服务方案;2.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的服务方案中对本服务项目任务、需求有深刻的理解;3.有专人定期与单位沟通,并接受单位人员现场指导监督,配合单位人员随时进行抽测比对;针对本项目,人员岗位职责明确,管理制度完善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需提供《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范围应包含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需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 (2)财务要求: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9月至今承接类似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相关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体现合同工作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评价报告的关键页及专家评审意见,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并附查询结果截图。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中配备的技术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需具备一级评价师及注册安全师证书并且具备高级职称证书;(2)除上述负责人外,项目中相关技术人员不得少于6人,需具备二级评价师及注册安全师证书并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至少1人具备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证书。提供以上证书及相应的社保证明。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在2026年01月21日 10时00分00秒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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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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