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闽台历史文化研究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闽台历史文化研究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闽台历史文化研究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1-16 收藏项目
1.项目名称:闽台历史文化研究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FJYS2025-514-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5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45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

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闽台历史文化研究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1

450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采购包。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采购包。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采购包。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1》第(1)点“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5.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特定资格

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获取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3日 ,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801679990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陈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