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FJYS2025-514-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5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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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 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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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台历史文化研究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1 |
450000.00 |
年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采购包。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采购包。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采购包。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1》第(1)点“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5.2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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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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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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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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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资格 |
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获取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3日 ,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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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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