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四牌楼联合大厦装饰装修工程三标段
1.2招标类别:工程
1.3工程地点:合肥市长江中路与徽州大道交口西北角四牌楼联合大厦
1.4招标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5项目概况:本次装修范围为8层、18层室内装修部分(含17层局部改造)。
1.6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室内装饰,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改造(含防排烟、自动喷水灭火、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灯光系统,室内管线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7项目概算:约390.92万元。
1.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9工期:90日历天。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
2.1.1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投标人业绩: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7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2.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2025年1月后至少连续6个月,含2025年1月);且项目询比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本项目成交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2.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为准)。
2.5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无行贿犯罪承诺。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注:业绩须提供(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3.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2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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