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5
项目名称:辽宁国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服务(三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7.5万元
最高限价:独立2MWp以上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费最高限定单价0.025元/Wp,2MWp及以下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费最高限定单价0.035元/Wp;荷载报告最高限定单价2元/m2,结构检测、鉴定及出具相关报告最高限定单价5元/m2,投标人各投标单价报价超出最高限定单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为辽宁国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服务(三期)选取2到3家服务单位(详见第三章项目需要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年期满后经招标人评估满意后,招标人可以选择续签合同,最多续签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2)信用:未被“信用中国”“信用辽宁”“信用大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承诺书,审查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为准)。
(3)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咨询专业:电力(含新能源)),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技术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注:
1.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结构检测鉴定部分允许分包给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资质证书(需同时具有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专项资质)或旧资质证书(需同时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报价时应提供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除结构检测鉴定部分以外其它业务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承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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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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