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保能源(海盐)有限公司2026 至2028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光大环保能源(海盐)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海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
2.2 项目规模:根据公司员工食堂日常工作需要,拟对食堂食材进行统一配送,食堂平均每日用餐人数约150 人,一日三餐、四菜一汤、三荤一素,小餐厅配送单需要高品质菜品,单独配送。
2.3 服务期限:自2026 年3 月16 日起至2028 年3 月15 日止,共计24 个月,甲方每天18 点之前将次日所需食材清单发给乙方,方便乙方安排送货,中途如有增减,乙方积极配合甲方,不得拒绝送货。甲方因临时紧急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乙方从接到甲方送货通知开始到完成配送不得超过2 小时。甲、乙双方选择合同一年一签作为服务期形式。每年度服务期届满,经甲方考核后,乙方在当年度服务期的履约评价得分在80 分及以上(须服务得分在80 分及以上),且乙方服务质量能够达到甲方满意标准的,甲方在合同期限结束后,可与乙方续签1 年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以提前30 天发出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本合同,书面通知自甲方发出之日起7 日后视为通知到达乙方,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除需结清乙方实际提供合格服务应收取的服务费之外,甲方无需因此对乙方承担任
何责任。本条款所指每年度指服务期内任一年度期间,第一个服务年度应自乙方提供服务起始日至满12 个月。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食堂食材(蔬菜类、水产类、冻品类、肉禽蛋类、豆制品类、水果类、主副食品调味品及其他)的供货及
服务,详见内容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可见。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所需的人力、物力、专业能力;
(3)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验收、检验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 个
食材配送已完成或正在履约满一年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
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
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及发票。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 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 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投标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局官网下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6)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7)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8)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9)投标期间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
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01 月23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2 月6 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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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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