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昱泰创境文化产业园项目一期(EPC)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东泰商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昱泰创境文化产业园项目一期(EPC)
2.2项目编号:SJ-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泰安市泰山经济开发区明堂路63号泰安市康平纳科技产业园内,北临泰山科技产业园,南临泰前大街。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依托康平纳科技产业园现有建筑进行改造与升级,总改造建筑面积约8620平方米,重点建设AI服务中心、昱泰创境文化工厂、动漫创作工作室等功能板块。
2.5计划工期:270日(含设计方案完成并通过审核)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为准。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采购、施工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方案设计及调整、施工图设计、图纸范围内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所涉及的全部采购、施工及相关手续办理、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技术支持及整体移交、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报建咨询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最高投标限价:6910万元
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60万元;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6750万元、施工费费率:100%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者,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1)(2)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能力。
(1)设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拟派项目经理兼任)。
3.4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可由拟派项目经理兼任);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方和设计方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6年01月17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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