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安徽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家母基金审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4万元
5.最高限价:3.4万元
6.项目概况:安徽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家母基金审计服务集中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对5家母基金审计服务进行集中采购,统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服务周期: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当年度审计报告编制及后续配合工作止。后续需配合国金公司及相关监管部门对审计结果的核查工作。
9.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质要求(提供承诺书):
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
1.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1.3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1.4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1.5能够保守被审计金融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
2.不得存在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
2.1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
2.2近3年内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
2.3近3年内负责审计的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的;
2.4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审计工作。
3.信用要求: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誉良好,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及相关网页截图):
3.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3.2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股东及出资、主要人员或分支机构信息存在交叉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供应商须具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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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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