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2026年煤矸石处置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C147-CGN-260114845)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2026年煤矸石处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147-CGN-260114845),已由山西潞阳煤炭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阳煤业年产矸石量约100万吨左右,每日处置量约3000吨,现需通过采购选择一家供应商对煤矸石进行规范化处置。
2.2采购范围:李阳煤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煤矸石进行规范化处置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4 服务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
2.5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格要求
3.2.1如果是填埋处置:
3.2.1.1填埋场地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填埋场环境评价的批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排污许可证;(如填埋场地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还须提供第三方的本条所列的土地、环评、排污资料)
3.2.1.2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同时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3.2.1.1和3.2.1.2最多可以有一项业务委托第三方合作单位。
3.2.2如果是综合利用:
3.2.2.1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若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评价的批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排污许可证。(如固废委托第三方综合利用,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还须提供第三方的本条所列的土地、环评、排污资料)
3.2.2.2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同时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3.2.2.1和3.2.2.2最多可以有一项业务委托第三方合作单位。
业绩要求: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指合同签订时间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煤矸石处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真实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01-16 21:00至2026-01-19 21: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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