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平公资
2、项目名称: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组更换采购项目(三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8880000元;
最高限价:388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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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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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公资采2026101号 |
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组更换采购项目(三次) |
38880000 |
38880000 |
否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采购技术需求及服务要求:50台8米公交车动力电池原电量113.2Kwh更换为≧113Kwh,100台公交车动力电池原电量162.2Kwh更换为≧163Kwh,150台公交车动力电池原电量186.6Kwh更换为≧163Kwh。新更换的电池通信协议完全适配现有车辆(详细采购技术需求及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
5.2采购范围: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组更换采购项目(三次)的采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相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等;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供货期:2026年2月20日前供货完毕;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5.7、质保期:全新电源系统自交货之日起,质保5年或行驶里程数3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工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及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若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后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加盖公章承诺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9月以来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及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若有不良记录,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招评标期间,采购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2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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