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老旧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
1.2 采购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局
1.3 釆购代理机构: /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工程款。
1.5 采购项目概况: 光明区老旧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本次采购内容为本项目桩基、园建照明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光明区老旧河道治理工程一标段桩基、园建照明专业分包工程
2.2计划工期:暂定2026年1月31日至2027年4月5日
2.3建设地点:深圳市光明区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以及光明区老旧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工程建设单位及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的质量管理要求,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2.5 安全目标: 无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采购人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与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严重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形
(3) 业绩要求: 近五年具有类似桩基基础处理以及城市照明工程项目业绩。
(4) 信誉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不存在行贿、串通投标等不良记录。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在供应商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近期六个月不间断的社保证明、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近期六个月不间断的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可兼任)、近期六个月不间断的社保证明。
(6) 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被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或禁止合作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请于2026年1月19日22点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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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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