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采购内容:采购防城港、钦州、玉林、百色、贵港、河池、南宁、桂林市分公司生产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据实结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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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段 |
服务单位 |
预算金额 |
包段 |
服务单位 |
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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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防城港市分公司 |
68.97万元 |
5 |
贵港市分公司 |
33.3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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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钦州市分公司 |
235.45万元 |
6 |
河池市分公司 |
107.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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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玉林市分公司 |
360.61万元 |
7 |
南宁市分公司 |
124.4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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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百色市分公司 |
140.3万元 |
8 |
桂林市分公司 |
99.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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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总金额:1170.1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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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广西分公司、项目实施地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包括其控股、管理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公司。
5.投标人需具有二类及以上维修资质,并具备维修费用电子结算系统,可提供结算清单打印(含车辆信息、维修项目及金额等)。
6.本项目允许投标人通过其自有服务网点或与其签署有正式合作协议的合作伙伴共同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合作伙伴应具有三类及以上维修资质)。投标人须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对全部服务内容(包括其合作伙伴提供的服务)的质量、价格、时效及合规性承担唯一和全部的法律及合同责任。
7.车辆定点维修供应商应具备提供所投包段内各单位本地维修服务的能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售价:2026年1月16日上午8:00起至2026年1月23日下午18:00止,每天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5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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