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辰茂和平酒店有限公司2026年度供应商资格预审项目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合肥辰茂和平酒店有限公司2026年度供应商资格预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合肥辰茂和平酒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集中资格预审编号:AHDX
2.2项目概况:2026年度供应商资格预审项目。
2.3项目性质:货物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4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5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合肥辰茂和平酒店有限公司2026年度供应商资格预审项目采购项目后续关联的招标、询比、谈判、竞价等各类单项采购。
2.6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金额为3350000.00元(含税)
2.7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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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
标包采购内容 |
采购要求 |
预估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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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干货及调味品 |
符合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 |
110万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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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鲜及海鲜冻品 |
须符合国家及海鲜类行业标准 |
105万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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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蔬菜 |
符合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 |
55 万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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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猪肉及猪肉冻品类 |
必须符合国家及肉类行业标准 |
65万元(含税) |
申请人至多可选择1个标包参与本次资格预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集中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申请。
3.1.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2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2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2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法律法规、集中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申请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四章申请文件格式。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招标、询比、谈判、竞价等各类单项采购。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16日18时00分至2026年1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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