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度综合辅助外包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
二、采购编号:
2026-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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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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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2027年度综合辅助外包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 |
1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R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成交供应商数量:【2】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采购流程: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符合下表条件时,才能进入后续详细评审,否则本项目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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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入围供应商数量 |
通过最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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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 |
不少于3家 |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供应商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响应文件不同,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
9. 供应商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中标;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 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 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供应商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4. 供应商若接触招标人数据、招标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15. 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规模类型告知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16. 供应商应提供关联方声明及关联方报价公允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17.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1)被宣告破产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的;
(4)被列入招标人反洗钱关注名单,且根据控制措施禁止与其往来的。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注册→缴费→申请→下载→申请CA证书):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1月17日08:00至2026年1 月23日17:30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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