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YNH
2.项目名称:姚安县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225000.00元(大写:贰拾贰万伍仟元整)
4.最高投标限价:225000.00元(大写:贰拾贰万伍仟元整)
5.采购需求:2026年州残联下达我县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阳光家园计划”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任务150人(补助标准:1500元/人/年。任务分配:光禄镇55人、前场镇30人、弥兴镇40人、左门乡10人、适中乡15人,合计150人)。指派专人定期上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服务项目包括:个人护理、居家保洁、生活协理、康复护理、人文关怀等5个项目22项内容,服务机构每次上门服务不得少于3个项目10个内容,具体服务内容由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每次上门服务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服务期限1年,全年服务次数不得少于4次(包含生日),即每个季度上门服务不少于1次。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7.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须承诺符合以上资格条件要求,并提供相关承诺书。申请人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响应无效,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3日至2026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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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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