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新建贮灰场建设地位于江西省丰城市梅林镇南神岭,拟利用南神岭采石场废弃场址建设电厂的应急事故贮灰场,项目用地性质为一般林地,贮灰场用地约144亩(含灰场管理站及运灰道路)。项目场址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5°39'18",北纬28°15'18",附近有S309国道及G60高速,交通十分便利。
拟选厂址为废弃采石矿区,用地性质为一般林地,不涉及“三区三线”,满足丰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
本项目电厂厂区至灰场的运灰道路总长约17.9km,其中利用已有道路约16.9km,需新建运灰道路约1.2km。
1.2招标范围:
1.2.1 勘察:完成项目场地及周边的详细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地形测量,并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
1.2.2 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灰场初期坝、灰场排水系统、灰场防渗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灰场管理站及运灰道路、初期坝以上区域筑坝、闭库覆土绿化、覆土还耕后排水系统等子项的设计;所有专题报告(如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报告、安全性评价、防洪评价等)的编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该项目的评价、备案和验收工作;完成用地预审、报批的工作;
1.2.3 采购:负责所有永久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验收和保管,包括但不限于防渗材料(HDPE膜、GCL等)、排水设备设施、电气配电设施、监测设施等。
1.2.4土建、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
(1)清基、场地平整。
(2)初期坝、子坝的填筑与碾压。
(3)灰场防渗系统(盲沟、防渗膜、保护层)的铺设、焊接。
(3)灰场排水系统(截洪沟、排水竖井、排水涵管、集水池)的施工。
(4)地下水导排系统、地下水监测系统的施工。
(5)管理站、供电、供水等辅助设施。
(6)运灰道路的施工。
(7)初期坝以上灰渣碾压筑坝及覆土绿化不在本项目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具有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勘察单位)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拟派的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月16日0时至2026年1月23日23:59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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