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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城市环境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城区冬季除雪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1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
项目名称:肃###市环境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城区冬季除雪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总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内容:肃###市环境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城区冬季除雪设施设备采购,预计采购多功能重型破冰除雪机、高速滚刷、自带动力滚刷、手扶式除雪机、除雪车滚刷耗材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并提交相关缴费凭证证明(依法免缴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缴、合并缴纳、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网站、“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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