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第四住院楼及其周边楼宇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
(请登录)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招标范围:本项目所含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结构安全性检测建筑面积总计10593.69平方米(其中第四住院楼(9层,砖混结构)9423.98㎡、设备动力科楼(2层,砖混结构)0559.99㎡、垃圾二次分拣点(3层,砖混结构)609.72㎡)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采购数量: 1 批
预算金额: 158900.00元。
最高限价: 1589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三表一附注,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的复印件,并附会计师事务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投标截止之日起前6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特殊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检测范围为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地基基础检测)(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在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成备案;
2)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CMA)(2023年3月1日前颁发的资质证书需提供,2023年3月1日之后不提供,但提供承诺出具的报告满足住建部门要求)(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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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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