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个贷外包服务项目。本次采购实施服务的详细工作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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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服务种类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具体服务时间 |
外包工作量预测(单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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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支持类-业务运营 |
电话核查、信息录入、资料收集整理传递、资料扫描上传、客户咨询、贷款合同制作、贷后服务、抵质押登记办理、查询等业务操作性工作 |
合肥及二级分行所在城市(安庆、芜湖、蚌埠、六安、滁州、马鞍山) |
与中选供应商签署为期3年的框架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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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支持类-市场拓展 |
社区营销、私公联动以及个贷营销等营销拓展的辅助工作 |
合肥及二级分行所在城市(安庆、芜湖、蚌埠、六安、滁州、马鞍山) |
与中选供应商签署为期3年的框架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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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格
1. 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6. 未处于被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
7. 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8. 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投标人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
9.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凭证)
10. 投标人资格业绩: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合同金额人民币200万元/年及以上的金融行业同类外包服务案例。且需承诺在以往案例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金融系统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事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金融行业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提供可反映评审要素的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完全体现上述评审因素,可提供发票等结算证明材料。
11. 符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3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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