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贵阳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期质量检测(二次)。
2.2建设地点: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开阳县、经开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开阳县、经开区等8个区县的供水管网改造、智慧化改造、大口径水表更换及水表井维修、DMA小区建设等。
2.4采购范围:根据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及验收标准等要求,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内包含的所有检测工作,并向采购人出具检测报告。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为止。
2.6工期:24个月。
2.7采购控制价:574290.00元(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响应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人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三表一附注),公司新成立不到一个会计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2025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响应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3.5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到参加招标活动前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响应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响应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7特殊资格要求:
投标响应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专项检测范围至少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6年01月19日09时00分至2026年01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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