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广西田阳百矿至广西钦州10000吨铝锭、铝棒运输项目
2.项目公司: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指定的单位。
3.项目范围: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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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运输路段 |
运输方式 |
预估数量(吨) |
最高限价(元/吨) |
地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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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锭、铝棒 |
田阳-钦州 |
汽运 |
10000 |
90 |
1.田阳:是指广西百色市田阳区头塘镇新山铝产业示范园经一路,广西百矿铝业有限公司厂内; 2.钦州:是指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综合保税区港盛南路6号,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炬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库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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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一口价(运输合同无油价联动机制),请谨慎报价。 2.项目成交后,经采购人通知,需在3日内签订运输合同(完成合同印鉴盖章),并于合同签订当日或两日内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运输。 3.运输方式:汽运,门到门运输,货到仓库时需按质保书重量复原明细货重。 4.考核周期:发货按1个自然日考核,到货按3个自然日考核。 5.运输要求:承运周期暂定2026-1-26至2026-12-25,预估运输总量10000吨,实际运输总量、每月运输量及每天运输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特殊要求:本线路将严格考核,如出现工厂/仓库装货/卸货不畅的情况,物流公司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可行性运输方案,确保运力充足。如因货物无法按时提货及送到,导致运输衔接不上产生的违约金,价格波动及其他不利后果等损失均需物流公司承担,物流公司不得以本条所述情况作为未能完成发货计划的抗辩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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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为1个标段,分别为2个运输路段,响应人需对全部运输路段进行报价,采购人将根据询价情况,选取一名报价总金额最低的供应商,承运运量为100%。
4.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
成为项目成交人,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合同履约完成后,将依据合同约定条款退回。
5.保险
如成为项目成交人,需按国家规定购买、缴交运输车辆的各种规费及保险,购买足额货物运输保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注:需购买足额货物险,请综合考虑保险后,理性报价)。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响应人业绩最低要求:(请登录)
4.响应人在报价前,需交纳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交纳方式为电汇(无息)或银行保函;
三、关于智慧物流系统的使用
1.采购人将通过广投产业链服务集团智慧物流系统(以下简称物流系统)开展合同执行相关事宜,并将成交人使用系统的情况纳入其对物流服务商评价及考核管理范围。
2.成交人确认知晓并同意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原则上须以物流系统中的“客户协同”端查询接收运单(以下简称《发货计划》或承运任务)为唯一执行依据,如出现接收物流系统中之外下达的承运任务,物流服务商擅自安排车辆装运的情况,则视为物流服务商违约。
3.成交人必须根据对应运单完成车辆指派、装车登记、卸车登记等操作,且所指派的车辆在承运过程中必须实时显示定位,确保采购人能够实时查看物流路线和车辆行驶轨迹,不得通过补录方式上传车辆信息。车辆实际装货后1个小时内和实际卸货后1个小时内,承运司机(或成交人指定人员)须在智慧物流系统中准确录入装、卸货物数据并上传相应的货物交接单据(包括但不限于发货单、卸货单、过磅单、质保书等),作为物流运费结算的依据。
4.如因成交人自身原因(包括不配合使用物流系统、未按时传递信息、所传递的信息不完整或出错等)未按相关要求使用物流系统,每发现一条违约记录,按相应运输合同项下该条记录对应的运费单价进行考核扣款。相关考核扣款,采购人有权从当期运费中扣除。若因成交人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其他损失或产生不利后果的,将影响费用结算,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四、询比报名及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1月16日18时20分至2026年1月19日10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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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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