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车身厂涂装线技术改造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复,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项下的厂房建设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车身厂涂装线技术改造项目厂房建设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2、项目代码:2405-410305-04-02-507463
3、招标编号:YTO2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厂区新建一座厂房及配套公用基础设施,用于公司新建的涂装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设用地面积8064㎡,投资约2600万元(含内部能源供应约300万),项目达产后,具备10万台套覆盖件涂装能力。
5、招标控制价: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300万元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采用设计与施工总承包模式,包含本项目的设计、施工。
8、招标范围:
本设计与施工总承包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该工程的报批报建、设计、施工、检测、调试、验收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设计: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工艺要求进行建筑工程设计,包括建筑方案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配套公用设计和公用设备选型以及配套的设备基础设计。
(2)工程施工:本招标范围(1)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不包含内部能源工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等工作。
(3)协调与服务:承担项目建设中与其他参建方有关的全过程协调,负责协助完成开工与施工过程中及竣工验收手续的办理,负责资产移交等相关服务。
9、工期:245天;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4个月内具备设备安装条件,7个月具备设备调试条件,8个月完成项目建设全部内容。
10、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设计资质①②其中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械行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缴纳近一年社保证明。(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应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缴纳近一年社保证明。(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应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全体成员不超过3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5)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须予以认可;递交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6年1月19日 至2026年1月23日24:00,……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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