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炉渣框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根据1#、2#锅炉设计需求,需定期添加炉渣进行置换,使用量约3t/天/炉,每年共需消耗炉渣约2000t,炉渣要求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2.2框架期限:供货期三年,首年合同到期后,若买卖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一年,最多顺延两年。
2.3三年预算:120万元【投标总价(含增值税)仅用于评标,最终按实结算】。
2.4交货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大榭热电项目现场(榭北工业区榭北消防站斜对面)。
2.5交货方式:负责将货物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装车、保险等材料落地前的一切费用。
2.6交货期:接到招标人的《订货单》后,按照《订货单》要求的交货日期发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验收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合同书内的要求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3.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个项目合同金额≥40万元的炉渣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必须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名称及内容等信息。未提交或所提供的合同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名称及内容等信息均视为无效业绩。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1月19日 9:00 至2026年1月23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下载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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