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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脱硝系统升级优化改造及无组织治理项目#3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设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16 收藏项目

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脱硝系统升级优化改造及无组织治理项目-#3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脱硝系统升级优化改造及无组织治理项目已由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石经开备〔2026〕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开发区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3.项目工程规模:对#3、#4机组进行脱硝系统及无组织排放改造,将原有喷嘴升级为内置分离喷嘴,并重新设计布置燃尽风喷嘴,以实现源头氮氧化物的控制,并结合现有末端治理设施达到协同减排效应。对石子煤转运系统进行自动化改造,购置自动化密闭式气力输送系统,替代传统人力机械转运模式。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8004006260010001001 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脱硝系统升级优化改造及无组织治理项目-#3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标段工程规模】: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3机组为330MW亚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锅炉型号为DG1180/17.5-II13型锅炉为单汽包亚临界自然水循环、四角布置直流垂直浓淡式燃烧器、切圆悬浮燃烧,现有燃烧器为PM型燃烧器采用上下浓淡分离设计,通过改造在保持燃烧器外部布局、原尺寸不变的前提下,采用对燃烧器内部进行煤粉分离的技术提高低负荷煤粉浓度,提升稳燃能力及降低炉膛出口NOx。保留A层微油点火燃烧器结构功能不变,由投标单位进行换新,对B、C、D、E层燃烧器进行重新设计更换,保证各层燃烧器中心标高与改造前一致,并在B层燃烧器增加等离子点火系统作为稳燃补充保障措施,保留BC层大油枪功能,拆除AB层、DE层大油枪;对二次风喷口面积进行重新核算设计、采购、并安装;对燃尽风喷口的标高、布局、通流面积等进行重新设计、供货、安装,达到降低NOx的目的;更换五台磨煤机粉管所有可调锁孔,投标方提供供货及安装便于空气动力场试验。并负责所有设备、材料的供货;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及交付前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6608001

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脱硝系统升级优化改造及无组织治理项目-#3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本工程为#3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完整的燃烧器系统(包含一层4套等离子)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的供货,以及安装 、调试、试验、试运行及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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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人员资格要求: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住建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3)施工负责人:须取得住建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1项类似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的项目业绩, 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果为联合体, 则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满足上述条件即可。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财务要求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6.信誉要求:(1)信誉良好,自 2023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7.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1月17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1月22日 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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