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能源普定电厂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贵州省能源局关于贵州能源普定电厂项目核准的批复(黔能源审〔2024〕37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本项目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现对本项目施工区办公、生活临建工程进行国内公开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黄桶街道太平社区四大队旁。
2.2项目名称:贵州能源普定电厂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办公、生活临建工程。
2.3项目概况:本工程拟建设2×66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及其它配套设施等。
2.4项目编号:SCZ
2.5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采购人办公区、生活区临建工程,包括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全部地基处理工程、基础工程、上部主体结构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调试直至满足使用功能需求;室外围栏、化粪池、旗台、电动伸缩门、停车位等临时设施的施工、采购及安装;上述设施使用期内的保修维护工作等。临建设施布置详见采购文件附图,具体采购范围详见附件1《办公区、生活区临建技术规范书》。
2.6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2月1日,2026年4月3日竣工验收,总工期61天,具体开工日期最终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 2021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承担其它在建工程的负责人(提供证明或承诺)。
3.5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本工程不接受供应商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
四、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6年1月16日17时00分到2026年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1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工程,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8日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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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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