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省道环山乡至团结镇公路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一工区施工劳务(第一批次)采购项目,经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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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单位 |
计划量 |
控制单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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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务 |
工日 |
5430 |
180.00 |
977,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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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
977,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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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报价不得等于或超过最高限价,且单价报价不得等于或超过各项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竞价处理。此单价为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计量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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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采购预算: 977,400.00元(玖拾柒万柒仟肆佰元整)人民币。
2.4 计划期限:2026年3月10日-2026年12月31日。
2.5 服务地点:鹤岗市萝北县。
2.6 质量要求及服务标准:
劳务作业质量应符合国家、黑龙江省及行业标准,并符合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确保每一项任务都按照标准进行操作。供应商需要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并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当具备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资质。
(3)供应商应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受近三年时间限制。(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受近三年时间限制。
(8)近三年(2023年1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9)其他禁止情形: / 。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4其他要求: / 。
4.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1月19日0时00分至2026年1月22日0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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