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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十三中队(南站交警中队)食堂部分食材供应采购配送采购公告
日期:2026-01-16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执勤十三中队(南站交警中队)食堂部分食材供应采购配送

预算金额:109.3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在基准单价基础上,按优惠率报价,以百分比表示,凡超出(0%≤优惠率<100%)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执勤十三中队(南站交警中队)食堂部分食材供应采购配送,包括蔬菜类、肉类、水产类、水果类、牛奶类、早点类。(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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