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招服2025A********/招标代理内部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交通大学消防小额维修维保服务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为以下5个采购包件,各包件独立评标、按序定标。投标人可任意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包件。包件号包件名包件预算简要说明包件1行政A楼等28个楼宇不超过100万元/年每月对管辖区域内的楼宇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月检(包括:消防报警系统检查、消防水系统检查、灭火器材检查、逃生指示应急灯检查、消防气体灭火系统检查等有关楼宇内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本项目为单价合同,按实结算,每年结算总额不超过预算金额。包件2环境学院等35个楼宇不超过100万元/年包件3理科群楼等24个楼宇不超过100万元/年包件4校区外场、南洋北苑、张江及北校区不超过100万元/年包件5徐汇、七宝及法华校区不超过100万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一次招标三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当年考评合格后才可签订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仅限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参加投标。(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附件)中所述的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次招标执行本国产品标准、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支持科学进步等相关政策。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库〔2014〕68号文规定条件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均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23年1月16日至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应符合应急[2019]88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要求,须提供本单位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栏目的查询信息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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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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