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招标编号:BGJG-X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泥浆回取及处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2.3 招标项目概况:1 套泥浆回取及处理系统,主要包括泥沙回取系统、过滤干燥机、滤液排放泵、冷却水排放泵、凝结水排放泵、废液排放泵、旋片真空泵、滤液接收槽、废液槽、监测槽、凝结水接收槽、捕集器、电加热器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及技术规格书。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甘肃矿区甲方使用地或者仓库交货。
2.6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完成设计及甲方对设计方案的确认,完成确认后 180日内完成供货,到货后 60 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2.7 质量标准:达到相应的行业标准、生产企业标准、国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次招标供货及相关服务。
b).投标人应具备核工业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相关设计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c).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a)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 中国裁判文书网 ”相关查询结果;
b)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
c)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投标人提供截图有误、模糊)及未提供查询截图的,评标委员会应对上述记录进行现场核实,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并补充查询截图。
(5)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a)已经列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灰名单或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处罚清单的或受到处罚的供应商的,在处罚期内的,其法定代表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受到公司暂停处罚的供应商,在暂停期间不得参与本项目。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 3.1 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 1 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标段 1: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6 年 01 月 19 日 00:00—2026 年 01 月 26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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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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