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P
项目名称:鸡西市恒山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125000.00元
采购内容:医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交货;
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如果为以下类别产品应具备相应品类的相关证件:①所投产品为Ⅰ类医疗器械:供应商提供制造商相应产品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备案信息登记表》; ②所投产品为Ⅱ类医疗器械:供应商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及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③所投产品为Ⅲ类医疗器械: 供应商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及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合法渠道查证近三年(2023年01月起至公告发布之日,含公告发布当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合法渠道:
(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
(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三)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一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9日 至 2025 年01月2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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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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