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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中心医院各院区有毒有害污泥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1-1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各院区有毒有害污泥处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内容:信阳市中心医院各院区有毒有害污泥处置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6、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满足院方管理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淮滨院区两年,浉河、羊山院区三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于小微企业,提供相应的声明函和证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则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经营具体危险废物类别至少包含HW49。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6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6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公告之后的查询网页截图。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同一合同项目最多有一家子公司参加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股东信息)。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及地点: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1月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时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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