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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助航灯光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16 收藏项目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助航灯光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5-JK
三、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某单位助航灯光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

2.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

3.计划工期:60天

4.招标控制价:3316922.57元

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或参股企业;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9.有愿意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由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13.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4 .项目经理具备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施工期间内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至 2026年01月23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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