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遴选
预算金额:1770000元
采购包1:
采购包1预算金额(元):1770000
采购包1最高限价(元):90元/升
采购包1保证金金额(元):135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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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预算价 |
最高限价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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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医疗器械消毒液供应服务项目 |
3年 |
1770000元 |
90元/升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本采购包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 1、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并声明其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①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遴选申请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遴选申请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遴选申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遴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投标人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本项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遴选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③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在有效期内;(2)所投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3.3、所投货物若属于(请登录)已挂网的耗材,则只接受已挂网的产品投标:
①若投标货物属于已挂网耗材的(在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共享范围内的医用耗材),须提供挂网截图,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挂网截图,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福建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挂网价格;
②若投标货物不属于已挂网耗材的,须提供所投货物不属于已挂网耗材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1-16至2026-01-2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