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灯光及监控建设
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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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类别 |
内容 |
工程标准及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工程起止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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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灯光及监控建设 |
工程 |
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拆除路面挖沟槽、埋线、地面恢复、灯座浇构件钢筋安装、照明灯安转、监控配电柜安装、机柜安装、摄像头安装调试。 |
详见谈判文件 |
24.991575 |
按合同约定30日历天内完成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24.991575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工程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报价单位能独立承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问题。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1月23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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