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乐清宝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1号厌氧罐维修改造项目(二次),项目业主为乐清宝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徽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清宝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2项目规模:总处理规模310t/d(其中餐饮垃圾150t/d,厨余垃圾150t/d,废弃油脂10t/d),另配套250t/d废水处理系统和除臭系统。餐厨垃圾经预处理系统后,液相进入厌氧发酵系统。厌氧系统日处理量230吨/天(2条线,单罐115吨/天)。经厌氧反应后的沼液进入后续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采用工艺为“气浮+两级A/O+膜系统”,日处理量250吨/天(单线125吨/天)。
2.3项目地点:乐清宝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2.4 合同履行期限:接甲方书面通知后4个月内完成
2.5招标范围:对1号厌氧罐罐体进行结构现状调查,并根据现状出具设计、维修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后实施罐体顶部拆除、新罐顶制作安装、罐体内部防腐、三相分离器检查修复、厌氧进水冷却系统自清洗过滤器安装、厌氧进出水管改造、底泥清除和厌氧调试等一系列维修改造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最高投标限价:183.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之一即可)
①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环境工程通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满足下列之一即可)
①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餐厨垃圾(或垃圾焚烧电厂或渗滤液处理站)的厌氧系统建设、检修或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注: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复印件,附合同关键页;如合同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须另附其他证明材料【如业主(甲方)证明文件、技术协议、核准相关材料、验收资料等】作为佐证,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3财务要求:/;
3.4信誉要求:/;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中具有相同资质且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相同工作的,应分别具备符合相应要求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和投标文件的递交等工作。
3.6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1 月 16 日至2026年2月6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2 月 6 日 9 时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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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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