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重庆科技大学所需智慧创新中心学生宿舍(家具类设施设备)
包1:学生宿舍配套家具
简要技术要求:
二连两位中上走梯公寓床:
规格尺寸:标准床位2100L×900W×2150Hmm(±10mm)(不含走梯及床靠),正负偏差须确保产品能够正常安装到位。
包2:图书馆配套家具
简要技术要求:
双面5层钢木书架:
钢质基材要求:立柱、搁板、挂板、顶板、底板、档板采用冷轧钢板,表面处理采用静电喷塑工艺,涂料为不含三酸异氰肝油脂(TGIC)的环氧树脂和聚脂树脂混合型热固性粉末涂料。各钢制构件应酸洗、磷化、钝化、脱脂、表调,磷化处理后形成的磷化膜。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生产,具体交货、安装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预计2026年5月)。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2026.8276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972.3876万元
包1:人民币1782.25万元
包2:人民币190.1376万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各包均适用):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4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该分包意向协议合同份额的60%及以上应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40%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其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2月3日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3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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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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