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要求不变;二、更改部分以此次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澄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以澄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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