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技术服务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NE
2.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项目概况:根据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现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定期开展废气、废水固定污染源检测、在线监测数据比对、厂界无组织检测、土壤、地下水及噪声等环境检测工作,并出具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监测报告。企业通过开展自行检测,实时掌握固定污染源废气、废水、噪声等关键污染因子达标情况,为持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年焦化、130万吨/年焦化、20万吨/年甲醇、职工生活区合计35个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口(在线监测比对)、厂界环境空气、噪声、土壤、地下水、酚氰废水处理站、熄焦废水、油库罐区、危废暂存间等区域,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要求的监测频次、因子开展手工监测,出具规范的监测报告(具体详见附件: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
2.5招标方因排污许可证变更或因当地环保部门要求新增监测因子、点位,投标人应配合招标方做好检测工作,不再单独进行费用支出。
2.6投标方按照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做好手工监测,如因检测分析仪器等原因出现超标数据时,投标方应积极开展现场复测出具报告,不再单独进行费用支出。
2.7最高投标限价:49.5万元整(含税)。
2.8服务周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
2.9成果要求:根据排污许可、相关技术规范及要求,完成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年焦化、130万吨/年焦化、20万吨/年甲醇、职工生活区废气、废水、环境空气、噪声、土壤等环境监测因子,并出具监测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应具备废气、废水(含地下水、酚氰污水处理站、熄焦水)、土壤、噪声、厂界环境空气、在线监测比对等涉及检测、分析能力。同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投标方应具备招标方生产装置区涉及的废气、废水(含地下水、酚氰污水处理站、熄焦水)、土壤、噪声、厂界环境空气、在线监测比对等所需监测分析仪器、仪表等设施。提供监测仪器、仪表年度效验合格明细表,且在有效期内。
3.3检测人员要求:乙方检测技术人员应遵守甲方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并接受甲方组织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开展现场检测工作。同时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责任心。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独立承担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技术服务项目一项业绩(如:焦化、化工等工业企业)(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结算发票等证明资料)。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16日13时30分至2026年1月21日13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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