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基础设施项目(北城片区)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长丰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基础设施项目(北城片区)第三方检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双服【2025】61号
1.4招标人: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基础设施项目(北城片区)第三方检测
2.2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ACCWZ00003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境内
2.6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和改造长丰县管辖内公共停车场,其中双凤开发区新建4处地上公共停车场,双墩镇新建2处地上公共停车场,岗集镇新建1处地下公共停车场(建筑面积约:5577㎡),并配套建设智慧停车系统、配套服务设施用房232㎡、配套道路320m,以及供配电、给排水、暖通等附属工程。
2.7项目投资估算:5104.467865万元
2.8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止,具体以实际建设周期为准(施工工期约365日历天)。
2.9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类、地基基础检测、基坑变形观测、主体结构检测、主体沉降观测、电线电缆和开关插座、机电、给排水、土工检验、混凝土原材及相关检验、钢筋原材及钢筋连接相关检验、预拌砂浆相关检验、砌体材料相关检验、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原材料及混合料检验、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管材相关检验、土壤回填质量检测、照明、绿化、交通监控、标志标线及施工过程中涉及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质量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检测其他检测。检测内容必须满足项目和业主需要,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阶段原材料检测、标准试验、施工过程检测、工序交验检测、标准试验见证检测、工程实体质量检测、交(竣)工检测、变形观测等。上述检测必须按相关规范要求频率检测,同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和地方要求。
2.10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合同估算价:51.0万元
2.1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和(2):
(1)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3.1.1.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
3.1.1.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试验检测师证书)。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请登录)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请登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05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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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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