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市殷都区中小学食堂食材配送及餐厅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编号:安拍采********;********项目地点###市殷都区;********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需求:成交方需派驻专业服务团队到学校食堂,为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材及优质的膳食管理服务,根据学校要求对校内食堂进行升级或改造(以各学校实际需求为准),负责学生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供餐服务;********服务期限:3年。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并承担后果;********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将通过“****网站、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1)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3)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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